当前位置: 首页 > 招标采购
关于采购抛光粉尘处理设备
来源: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     发文时间:2017-02-13

项目内容:目前公司新厂投入生产需要采购抛光粉尘处理设备3套

具体规格如下:

        处理风量:15000(m³/h):排放口浓度<120mg/m³,含尘气必须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;除尘系统采用水喷淋湿式除尘器、风机和输送系统等组成;除尘器本体采用1.5mm不锈钢板,出风口漏斗采用3mm钢板,管道采用1毫米镀锌钢板。

        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,请于2017年2月20号之前报名,具体要求是把公司相关资质和抛光粉尘技术要求的资料邮寄过来,我们了解之后再做进一步沟通,到时会把抛光除尘处理设备更为具体详细的要求和参数发过去。要求各个供应商提供密封报价,即报价单(盖公章)+公司三证(如已进行三证合一,仅提供一证即可)盖公章,放入信封中密封,在密封处盖公章,报价请报含税含运费。

截止日期:2017/2/20

联系人:麻伟光

联系电话:0579-88025862

地址: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1号

哈尔斯股票代码:002615  |  ERP系统  |  网站地图 简体中文   哈尔斯 © 版权所有   浙ICP备10045065号-4  |  浙公网安备33078402101166